海攬業對海商法修訂解析研討會
交通部著手海商法修訂多年,歷經各界研議討論,目前修正草案已公告預覽;為使業者瞭解其內容,公會法規組特別邀請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/海商專業/黃欣欣律師及TT Club/台灣運保服務/楊瑞如總經理,就其中與海攬業較為相關的法條內容舉辦研討會,以分享其各自工作經驗的案例,解析運送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,作為海運承攬業者風險控管之參考:
第五條之一 增訂設置海商專業法庭確保專業審判。
第五十一條 增訂運送人對未經受領貨物之處理方式與可寄存處所、受領遲延等規定。
第六十四條 有關託運人交運危險性貨品時應告知義務及運送人緊急處置之規定。
第七十六條 有關運送人、使用人、代理人或輔助人之責任限制適用。
第五十五條 增列交運貨物重量為託運人應通知運送人之事項內容,並修正運送人不得以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事由,對抗託運人以外之善意載貨證券持有人。
第五十六條 增訂於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行使賠償請求權後,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得向其可追償之人請求賠償之效期及屬性。
敬邀各位會員報名與會,如有相關意見或問題,可於報名時預先以書面提交(提問不受限於演講內容,海商修法或實務上面臨之損害求償亦可提出)。
時 間:2025年08月27日(週三)下午14:00-17:00(13:30報到)
地 點:中國文化大學推廣部APA藝文中心‧大夏館B1國際會議廳
地 址: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B1
報 名:線上報名
議 程:
時間 |
主 講 內 容 |
主持 / 主講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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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-14:00 |
30mins |
報到 |
會務工作人員 |
14:00-14:10 |
10mins |
法規組召集人暨理事長致詞 |
理事長/陳木枝 召集人/葉建明;副召集/吳俊澤 |
14:10-15:00 |
50mins |
海商專業法庭的設置及 運送人對未經受領貨物之處理方式、可寄存貨物之處所相關規定 |
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黃欣欣 律師 |
15:00-15:20 |
20mins |
Coffee Break |
全 體 |
15:20-16:10 |
50mins |
受領遲延問題、危險品運送規定 及運送人、使用人、代理人或輔助人之責任限制適用 |
TT Club台灣運保服務 楊瑞如 總經理 |
16:10-17:00 |
50mins |
案例及其它條文補充、 綜合討論 Q & A |
公會法規組 葉建明 組召/吳俊澤 副召 |